熱浪來襲,乾燥的加州氣候加艷陽讓溫度逼近37度,走在街上不戴太陽眼鏡和防曬帽子真的很容易中暑。但不管天氣多熱,總是要把握在SM的最後一天吃好吃的!
說真的我吃到後來沒有把塔可包著吃,而是把配料都打散在米飯裡。墨西哥飯煮的比較乾,米粒也大很多,細縫間可以吸收很多液體。混著兩種沙沙醬和酪梨吃、再搭一口海鮮,飽滿多汁、味道豐富但又清爽。這家CP值真的很高,一個人完全吃不完,就走出餐廳了。
傍晚又約了Charlie吃飯。三年前我們還在當寫手的時候我推薦他去C9的B隊工作,後來上了後他說一定要請我吃頓龍蝦。現在在P1當總教練,同時幫忙各隊和不同的VC接洽。這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本人,他也大方的叫我去訂找得最好的餐廳。能在同一個領域看朋友彼此的成長真的很奇妙,我們也是一見如故的聊起了各自的職涯和北美的電競發展。
竟然有人要請,我就挑了碼頭上的海鮮餐廳The Lobster。顧名思義,他最有名的餐點也是他的龍蝦,一天據說要賣掉五百隻,店內隨時有上千隻的活龍蝦。我們兩個人就合點了一隻三磅的烤龍蝦。

這烤龍蝦的火侯控制的恰到好處,剖半面微焦,端上來時就聞得到龍蝦殼被烘出來的海水味。腹部的肉也有一點焦痕,淋上的是炒過的蒜末和香芹,外部的肉質扎實,咬下去內部還是非常的鮮嫩,就是被烤到剛好開始緊縮就收手。其實不用沾醬就已經很好吃了,但旁邊的融製奶油也調配的太好,讓人一直想沾。除了提升鹹度和油脂的厚實的香味,裡面還切了生蒜丁,融在奶油裡面產生淡淡的酸味把太膩的感覺抓回來。

美國龍蝦最迷人的就是他的大螯,佔了身長的一半。因為沒有直接接觸火,而是包在甲殼內慢慢的被烘煮,所以這裡的肉質更軟、更多汁。雪白的肉大塊的夾出來一口吃掉,過癮。


自己寫完這篇,都有點開始懷念Santa Monica了。去一定要好好吃頓飯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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